关于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提示

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
01投保自愿。
虽然学生意外保险是一种低保费、高保障的特殊险种,但并非国家强制性保险,是否购买学生意外保险,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学生意外保险,消费者可自由选择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。
02投保人资格和保险金额有限制。
根据《保险法》规定,未成年学生投保学生意外保险只能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投保人,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,投保人无需为追求高保额而重复购买学生意外保险。
03学生意外保险条款要看清。
投保后,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尤其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内容,了解“保了什么”和“不保什么”。如果遇到不清楚的地方,可以翻看条款中的名词解释,或及时询问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。
04对家庭困难学生有帮扶。
为更好地发挥学生意外保险对困难家庭的保险保障作用,学生意外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,凡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,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,最高可达95%。
